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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DICAL CERTIFICATE

診斷書申請說明

申請診斷證明、病歷摘要、收據副本或保險公司代理調閱時,請依文件類型準備證件與委託資料,櫃檯會協助確認流程。

首次申請須由病人親自於原診治醫師門診就醫申請。
委託辦理需委託書、委託人證件影本與受託人身分證查核。
領取時間原醫師看診可當日領取,非原醫師門診需 7 個工作天。
01

「診斷證明書」申請如下

首次申請

依據醫師法第 11 條:「醫師非親自診察,不得施行治療、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。」
開立診斷書,病人應親自於原診治醫師門診就醫。

  1. 如本人因特殊狀況無法親自到院申請,代理人得持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到院辦理,由原診治醫師開立。若醫師離職或請假,則可掛「原就醫科別」之主治醫師依照原病歷記載開立。
  2. 委託書須附委託人證件影本提供診所留存,以及檢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查核。
  3. 已開立過之診斷書,原則上可委託辦理,須檢附委託書、委託人證件影本提供診所留存,以及檢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查核。
委託書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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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

Step 1

櫃檯掛號看診申請

本人至櫃檯掛號看診申請,或委託辦理者檢附委託書至櫃檯申請。

Step 2

繳交證明書費用

診斷證明書費用為 200 元 / 份,若為原醫師看診可當日領取。

Step 3

非原醫師門診領取

非原醫師門診時間申請,需 7 個工作天後至櫃檯領取,或郵寄取件費用為 100 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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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病歷摘要」申請如下

若需開立病歷摘要,請攜帶本人健保卡至門診櫃檯辦理。若由委託人申請,須檢附委託書、委託人證件影本提供診所留存,以及檢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查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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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補發收據」申請如下

  1. 醫療費用收據之正本遺失恕不補發,請妥善保存。如有其他需求,請至門診櫃檯申請辦理副本。
  2. 若須多份收據副本,須以原「醫療費用收據」正本至櫃檯申請影印加蓋證明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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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公司代理申請辦法如下

  1. 由保險公司代理申請時,需提出正式病歷調閱公文文件、代理人身分證件影本、病人之委託書,及檢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查核,方可申請。辦理需 7 個工作天,至櫃台領取。
  2. 未成年人資料由保險公司代理申請,需提出正式病歷調閱公文及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、法定代理人之委託書、代理人身分證件影本,方可申請。需 7 個工作天,至櫃台領取。
經保險公司所申請提出的正式病歷調閱公文正本,需提供診所留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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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申請相關費用

病歷申請相關費用表
醫療收據每份 100 元
診斷證明中文 200 元
英文 300 元
病歷摘要每份 400 元
掛號費250 元
檢驗/病理報告每份 100 元
大腸鏡/胃鏡檢查報告每份 150 元
郵寄費用100 元